刺秦那天,荆轲是带着助手秦舞阳去的。舞阳其人,好勇斗狠,少时便已闻名乡里。荆轲携此子同去,看重的亦是其勇猛豪侠之气。然刺秦大事,坏就坏在这秦舞阳身上。上殿之时,荆轲不卑不吭,收放自如。但是这秦舞阳,只是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土包子,生平没见过秦王宫这般大阵仗,一入大殿便自慌了。目光如炬的秦王疑心极重,见舞阳如此,必知此子包藏祸心,顿时心生防备。及至图穷匕见之时,荆轲奋力掷出匕首而不中,舞阳这厮不仅不助,反而两股战战几欲先走。秦王剑长,情急之下屡拔而不出,奈何秦国礼制森严,非得令不得近王台,殿下诸人心急如焚,但俱不敢上前营救。于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,秦王骤惊之下忘了发令,文武百官不敢近前;王欲自保却拔剑不出。荆轲一击不中,遂急趋上前继续攻击。于是秦王跑,荆轲追。两人绕柱奔走,极为搞笑。幸得此时诸臣之中有人高呼:“王请背剑。”秦王如梦方醒,将腰间之剑负于背上,一拔而出,遂将荆轲乱剑砍死。可怜一代豪杰就这样惨死剑下。
但是本文的重点却不在这里,而在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上。话说秦王躲过此劫后便好了伤疤忘了疼,闻听高渐离击筑之名后,作为音乐爱好者的他便强令渐离入秦宫击缶。我不太清楚秦王到底知不知道荆轲和渐离的关系,我只知道渐离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。自从知道好友荆轲惨死秦宫的消息后,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为荆轲复仇。收到秦王的邀请后,他做了精心的准备:在他携带的筑中灌满了铅,将筑这一风雅之物改造成了杀人的武器。或许,在灌铅的时候,他耳畔萦绕的依然是那句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。”,只不过荆轲是为国尽忠,而他此去乃是为友尽义。
如今想想,秦王当是知道荆轲和高渐离的关系的。因为在渐离进宫之前,秦王命人用毒气熏瞎了渐离的双眼,然后才允他近前演奏。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?渐离要的只是离秦王近一些、再近一些。这场带着仇恨和使命的演奏就这样开始了,渐离琴艺高超,秦王如痴如醉。绕梁的余音尚未断绝之时,渐离将筑举过头顶,循着秦王的方向奋力掷了出去……已经有所防备的秦王当然是动如脱兔般躲了过去,而渐离自然也难逃被杀的命运。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,渐离此来本就没打算活着回去。即使刺秦不成而死,也好过终日活在失去挚友的痛苦之中。或许,将筑掷出去那一刻,渐离的灵魂便已随荆轲去了,秦王屠戮的只是一副躯壳而已。
人皆谓“一去不复返”是说荆轲,我倒以为,荆轲那一去只是开端,真正的高潮是渐离那一去。没有王室的拜访,没有慷慨的送别,没有地图匕首、没有仇家人头,更没用助手随行。有的只是对朋友的一番深情和一把灌了铅的筑,以一介文弱乐师去行刺杀人如麻的魔王。但是那一刻,强与弱好像反过来了。渐离是强大的,而秦王是无比弱小的。因为前者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,而后者,却惜命如金!
此时此刻,我想到了于成龙,为给朋友报仇,不惜舍了那一品顶戴;我也想到了李云龙,为了给“和尚”复仇,不惜违逆组织纪律;我还想到了俞伯牙、钟子期,高山流水,琴瑟唱和。只不过,他们都得了善终。而高渐离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敢拿鸡蛋碰石头,血溅当场,把朋友之义看得重于一切。试问今日之域中,又有几人欤?
傻傻的渐离早已仙去,但不知为何,跨越两千余年,他的事迹还是深深地震撼了我。其实我也知道,若是换做我,是不会做出他那样的选择的。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认同和崇拜,生而为人,内心深处总是要有一些伟大和崇高在的。倘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上充斥的都是一些贪生怕死、蝇营狗苟、自私自利之人的话,那这国家、这民族早就亡国亡种了。我再度想起了岳飞、想起了文天祥、想起了林则徐。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。”或许,在今人看来这些傻傻的憨直之人才是民族的脊梁、邦国的希望,而那些精明之人早已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了。
写到这里的时候,我去了趟洗手间。无意之间翻看手机,看了今日头条上朴树演唱《送别》的一个小视频,不知为何,朴树唱到“天之涯地之角,知交半零落”这句时突然泣不成声,或许,他也是想到自己的朋友了吧。我把这首歌放在了文末,一起听听。
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